(1)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,代表着商品的信誉,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,商标权属知识产权;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,代表着厂商的信誉,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,商号权属名称权,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。 (2)商标按照《商标法》的规定进行商标注册和使用,具有**权。其**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,并有法定的时效性;商号按照《公**》或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》登记注册,同样具有**权。其**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,并与企业同生同灭。 (3)在我国,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;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。 (4)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,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,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。 当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商标使用,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,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。这都是《商标法》、《公**》及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》所允许的。 更多相关内容,请百度搜索“萃智知识产权”,专业顾问在线为您服务!! 公司:东莞市萃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鸿禧商业大厦905 电话:4007-779-776 手机: Q Q :2872744126 邮箱:trizip@ 联系人:曾经理 网址/